近期,讀到兩篇有關農村改革的文章。
一篇是《岳青山:從《沈浩日記》看小崗村如何才能不拖后腿》,講的是沈潔同志這位安徽省財政廳的一位副處長,2004年“空降”到小崗村,擔任第一書記,進行7年的工作歷程,文章談到“沈浩同志在小崗工作的7年,留下了彌足珍貴的《沈潔日記》(科學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渡驖嵢沼洝分卑?、樸素、客觀、真實,‘不附加任何外來成分’,生動地記錄和分析了小崗村‘分田到戶’后的‘史實’。原來,小崗這個中國‘第一村’‘從合到分’以來,二十余年,‘依然貧困和落后’;實踐證明‘按當前形勢,靠一家一戶種田是不可能有希望的’,‘需要第二次革命——再走合作社之路’。這對深刻理解‘農業合作社是發展方向’,要‘走好農業合作化的道路’,有著特殊的重要意義。”文章最后做出一個結論是:“沈浩同志是黨的好干部,是實事求是的好黨員!這一點必須承認!”
另一篇是《紫虬|商榷:實現共同富裕的方向是聯合勞動還是家庭經營》,文章提出了“在農村共同富裕實踐中,發展方向是自主聯合勞動的集體經濟,還是家庭經營?”的問題,并提到“陳文勝教授的《需要從黨史的高度看待小崗村的歷史地位》(以下簡稱《歷史地位》),載于公眾號鄉村發現2021.2.20,文章的的核心觀點是:
小崗村改革:中國共產黨順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小崗村改革:中國共產黨遵循農業家庭經營的基本規律
小崗村改革:中國共產黨領導農民拉開改革開放的序幕
小崗村改革:中國共產黨推進社會主義制度創新的時代標本”。
對此觀點,作者進行了有理有據的駁斥。
很顯然,這位陳文勝教授,站在了“黨史的高度”來看待小崗村的改革,但卻并不了解生產隊與承包經營責任制模式的性質,實際上是對農村改革處于一種無知狀態。
一,生產隊是一種什么模式?
我國的改革是從農村開始的。而農村推行承包經營責任制的改革,在短短幾年就完成了,而且表現出了較好的成果。這說明農村改革是成功的。但是,在“一包就靈”的思想指導下,三十多年來基本保持了“包干到戶”這種模式。結果是,從上世紀80年代后期,農業產量開始徘徊;在21世紀初,農村出現了農民貧困、農業停滯和農村凋敝的“三農”問題。“三農”問題的出現,表明了農業生產個體經營的局限性。
現在我們要問的是:為什么農村推行承包制的改革會成功?這種改革的實質是什么?農村改革成功的經驗又是什么?為什么農村改革之后又會出現嚴重的“三農”問題?這里的教訓又是什么?
要解決這些問題,我們首先要了解生產隊模式,了解生產隊這一經濟實體的性質與特征。因此,本文就來解答這一問題:生產隊是一種什么模式?
在吳敬璉和馬國川看來,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的存在造成了我國農村的貧窮落后。其中講到具體原因時,吳敬璉說:
“從微觀經濟的角度看,最重要的一條是‘把激勵做對’。在集體經濟中完全沒有建立起社員勞動成果與所得報酬相關的激勵機制。在高級社時期,對社員實行評工計分制度。到了人民公社時期,大多數地方采取了‘死分死記’、‘固定工分’的做法:生產隊為年齡相仿、性別相同的勞動者制訂了相同的工分標準,然后按出工日數計工,沒有差別,‘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嚴重損害了社員的勞動積極性。于是,人民公社的集體勞動中,‘出工一窩?,干活大呼隆’、‘出工不出力’成為一種普遍現象”(《重啟改革議程一一中國經濟改革十二講》第81頁)。
從吳敬璉以上的判斷來看,他對現實中存在的人民公社的生產模式,特別是在“大躍進”之后進行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生產隊模式,是缺乏了解的,而且對生產隊模式的特殊性處于無知狀態。當然,也不僅僅是吳先生如此,實際上,在理論界,對人民公社的生產隊模式的性質與特征處于無知狀態的現象是相當普遍的。
現在我們來具體探討這一問題:
生產隊模式是一種公有制經濟模式。對于這一點,大家是沒有異議的。生產隊的生產資料是公有的,屬于生產隊全體成員所有。這是生產隊模式與一切私有制經濟模式的基本區別。
生產隊是一種集體所有制經濟模式。對于這一點,大家都應該是熟知的。了解這一點,我們就知道,它是與國營企業或國有經濟模式相區別的另一種模式。
生產隊是“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工分制”的公有制經濟模式。對于這一點,大家也是容易了解的,工商企業的員工拿都是工資,但社員是沒有工資可拿的,他們是通過爭工分取得生產成果的分配權利,然后按照工分的多少,來參與生產隊的年終分配的。了解這一點,能使我們把生產隊模式與“生產資料公有制+工資制”有公有制經濟模式區別開來。
生產隊是以勞動者為主體的、體現勞動所有權的公有制經濟模式。這是生產隊模式區別于所有其它公有制經濟模式的根本點。在生產隊,生產主體是社員,組織管理生產的隊長和隊委會是社員選出來的;在分配上,生產隊按照“補償消耗的、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余下都是個人的”模式進行分配,在這里,無論是生產結果分配模式還是按個人勞動量分配個人消費金(品),都體現勞動者的利益要求一一勞動所有權。因此,生產隊是一種勞權模式,以勞動所有者為主體的、體現勞動所有權的生產模式。其它模式,即采用了工資制的公有制經濟模式,例國營企業模式,大集體經濟模式,無論在管理還是在分配上,都是體現資產所有權的模式,是以資產所有者為主體的、體現資產所有權的生產模式。國營企業雖然也有職代會,但它與隊委會是性質不同的。職代會不過是一個民主管理的形式,而不是國營企業的決策機構,而隊委會是生產隊的決策機構;國有企業的職工的工資是以成本形式出現的,它不是以余額形式出現的生產結果,這與用于社員分配的、以余額形式出現的消費金(品)也有性質上的不同。
生產隊是社會主義實踐中唯一實現了按勞分配的公有制經濟模式。生產隊由于采用了工分這種形式來計量社員為生產隊提供的勞動量,并根據工分的多少進行消費金(品)的分配,從而體現了按勞分配“根據個人投入的勞動量的差別進行個人消費品分配”的基本要求。在采用工分制的條件下,勞動者的收入狀態不僅處決于個人投入集體的勞動量的多少決定,而且也處決于生產隊集體經營的狀態好壞。因此,生產隊是有著不斷發展的動力和活力的。而其它公有制經濟模式,都是采用工資來支付勞動者的收入的,,由于工資是直接的貨幣量,它具有預計性和固定性的特點,這種特點客觀上割斷了企業勞動者的收入與企業生產結果之間的聯系,因此,這些企業雖然也實現了生產資料公有制,但是,由于工資制的采用,由于產權制度的建立,這些公有制企業并不能進行按勞分配。
工分制是社會主義實踐中唯一與資本主義股份制相對應的分配制度。股份制是一種典型的按資分配制度,而工分制則是典型的按勞分配制度。因此,研究生產隊模式,了解生產隊和工分制的變化發展規律,對認識社會主義生產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正因為生產隊模式是唯一實現了按勞分配的公有制經濟模式,所以,它的實際情況與吳敬璉的看法恰恰相反:不是“在集體經濟中完全沒有建立起社員勞動成果與所得報酬相關的激勵機制”,而是真正建立了社員勞動成果與所得勞動報酬相關的激勵機制。生產隊的分配過程是這樣的:在社員投入勞動過程中,根據社員投入的勞動時間或勞動數量進行計工,并在年終時統計社員的勞動總量(生產隊工分總量),然后根據生產隊的收入總量與工分總量的關系確定每工的單價水平,然后再根據每個家庭的工分累計量,進行個人消費金(品)的分配。在這個過程中,社員的收入狀態不僅與自己個人的勞動投入狀態相聯系,而且也與生產隊整體的經營狀態相關聯。在工分制條件下,社員的工分是一天一天的積累起來的:人家做一天,計一工,你做半天,就只有0.5工;人家挖了200米排水溝,可以計1.5工,你只挖了150米,就只有1.1工。人家做了400工,你只做350工,如果每工單價為0.50元,那人家的收入就是200元,而你的收入就只有175元;這是同一個生產隊,每個社員勞動投入量不同,你的收入就完全不同。在隊與隊之間,它的工分單價是不一樣的,經營得好的生產隊,可以0.8-0.9元/工;經營得不好的,也可以是0.3-0.4元/工,因此,同樣是做400個人工,但東隊,可以拿300-400元收入,在西隊就只能拿100-200元。所以在工分制條件下,形成了有效的經營機制:你要增加自己的收入,不僅要自己投入更多的勞動時間或完成更多的作業任務,而且還要關注生產隊的管理狀態,要關注隊委會和隊長的工作狀態。在這里,社員收入不僅隨著個人勞動投入量的多少變動,而且還隨著生產隊的經營狀況自然波動,因此,社員不僅有參加生產勞動的積極性,同時也有管理生產隊的積極性。由于生產隊的管理對生產隊整體業績的影響,因此,在生產隊搞得不好時,隊長是必須被更換的;在正常情況下,隊里搞得不好,隊長本人就不好意思再繼續做下去;也有不自覺的,不愿下臺的隊長,但由于生產隊經營狀況與每家每戶的切身利益相關,社員們罵都會把你罵下臺。這就是工分制形成的企業經營機制。
二,包干戶與生產隊模式的同與不同
近期在頭條上討論生產隊和大包干話題很活躍。譬如關于兩種模式的優劣;關于生產隊是否存在磨洋工的問題;關于為農業基礎工程提供的勞動是不是義務等等。
在這里我想說的是:生產隊和大包干,在本質上都是一種性質的模式:都是體現了勞動者利益要求的模式。是生產資料公有制+勞權制度的模式,可以簡稱為勞權模式。
生產隊和大包干都是以土地為公有制的勞動者經營模式:第一,是農民或社員自己當家作主;第二,是生產成果都歸勞動者自己所有。生產隊社員大會、隊委會領導下的隊長負責制體現的就是社員的勞動管理權,大包干則由戶主作主;分配上生產隊按大家投入的勞動量分配生產成果,在包干戶則直接歸家庭所有。
兩種模式當然也有所不同:即一個是勞動者單干模式;一個是勞動者合作勞動的模式。這與產權模式的業主制企業與股份制企業的區別一樣。不同的是業主制和股份制都是體現資產者的經營模式。至于到底是哪個模式更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只能說各有長短,須依當時的環境來具體分析。因此,我們沒有必要去爭論那個好或不好;只要知道兩者都是體現勞動者利益要求的模式就夠了。
從生產隊到承包戶,到底發生了什么呢?
偶然之間,今日看到了這樣一個貼子(《今日頭條》毛紹科2021.3.8):
“七十年代,我家兄弟姐妹五個人,再加父母總共七口人,母親體弱多病,就靠父親掙工分養家糊口。盡管父親披星戴月,一年到頭沒幾天閑的,但還是年年缺錢缺糧,日子苦不堪言!
1979冬天,聽說外面有地方分田到戶了,我們隊的人心惶惶,出工不出力更厲害了。1980的,一個150口人的隊只收了六千斤小麥,除去公糧icon、牲口料等,壓根沒分糧。夏天的時候,我們村分田到戶,那年秋天我們種了好多紅薯和谷子。第二年,糧食盡管細的很少,已幾乎能自給了。
我有些不明白,人還是原來的人,地還是原來的地,同樣是春播秋收,為什么才一年工夫,就發生了如此逆天變化呢?”
從這個貼子反映的實際情況,我們看到了什么:
一個農村勞動力,養活一個七口之家;很辛苦,缺錢缺糧。但是,在以手工和畜力為基礎的農業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條件下,一個農村勞動力競然可以養活一個七口之家。這位本意是在貶低生產隊模式的網友,卻無意中給我們提供了一個令人震驚的重大事實,那就是在人民公社時期,農民的生存能力之強大。我國從1956年的6億多人到1980年近十億人口,在二十多年中人口增加50%以上,換句話說,本來兩個人吃的飯,要均勻給三個人來吃,但即使是這樣,從1959年人均糧食到1979年人均糧食還是增加88公斤,平均年增長為4.4公斤;而從1970年到1979年,人均糧食年均增長速度為5.56公斤,糧食增長速度處于一個加速過程中。
1979年聽說別處分田到戶了,出工不出力更厲害了,所以1980年隊里只收了六千斤小麥。分田之后的第二年,因為種了好多紅薯和谷子,糧食基本自給了。這位網友沒有說清,1980年隊里沒有分糧,那全隊的人是怎么解決口糧問題的?
從這些情況我們看出了什么?
生產隊存在著出工不出力現象,只是因為聽到了別處有分田到戶的消息,因此,這種現象是更嚴重了。這告訴我們,出工不出力的現象從產生到不斷嚴重是一個發展過程。
分田之前隊里是只種小麥,分田之后另種了紅薯和谷子,所以糧食自給了。也就是說,分田前后種植結構發生了變化,所以吃飯問題得以改善。
這位網友寫的情況雖然不多,但基本上反映了從生產隊到包干到戶過程的實際變化。
但這里提供的事實只是臨近分田的前后三、四年的情況。從提供的情況我們不難知道,1,一個有150人的生產隊如果一年只收獲了6000斤麥子,那一定是要吃返銷糧的。2,生產隊是不可能年年都這樣,否則就解釋不了一個勞動力可以養活一個七口之家。3,生產隊的勞動狀態是處于變化狀態的,出工不出力不會是一直存在。4,生產隊轉變為包干到戶的一個好處是在種植品種上有了自主權。
這是這位網友提供給我們的一個個別例子。這個例子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有助于我們了解了生產隊到包干到戶變化的實際情況。
從生產隊到包干戶,實質變化就是勞動者經營模式由集體經營方式到個體經營方式的轉變。這就是農村改革的實質變化。而隨同這種實質變化的同時,“以糧為綱”的農業生產方針也有了一定放松,農民可以種一些經濟作物了。
三,為什么生產隊模式會發生到包干戶的改革?
生產隊模式的存在和發展,對我國的發展作出的貢獻不僅是滿足了我國農村和城市、農業和工業對糧食的需求,而且對我國工業化的實現和國民經濟體制的完善提供了資金的保障。據統計,1953年到1981年,中國政府從農民那里拿走了7000億的資金,相當于同期中國積累資金1.5萬億元的一半左右??梢赃@樣說,沒有二十余年的生產隊時期為國家提供的資金積累,也就沒有我國工業化的快速實現。我國本來就是一個農業大國,在一窮二白的基礎上要實現快速工業化,就只能靠自己艱苦奮斗。在這個過程中,我國的幾億農民,作出了他們的杰出貢獻。許多人只知道生產隊時期農民貧窮的實際,卻不知道這種貧窮是因為農民把自己的勞動成果的很大部分貢獻給了國家的工業化建設上。生產隊時期一個突出的現象就是“高產窮隊”。為什么產量高了,生產隊卻還是窮???因為國家采用了低價定購的政策。在計劃經濟體制條件下,在以“以糧為綱”的指導方針下,生產隊只能種糧食,而且種出來的糧食還必須有國家低價定購,生產隊只能在提高產量、降低成本這個窄小空間內施展拳腳,自然是富不起來。因此抱怨生產隊時期農民貧窮,把農民貧窮的原因歸因于生產隊模式的不足,只是一種無知的表現。事實上,在生產隊后期,隨著農業機械推廣運用,隨著種植限制的放開,隨著社隊企業的發展、副業生產的放開,農民的生活水平實際上也已經有了較大的提高和改善。但是,在我國學術界,有一種很不好的風氣,那就是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這種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的做法,脫離了實際,嚴重地妨礙了我們對以往經驗教訓的總結。
一說到人民公社,一說到生產隊,人們便會想到“做多做少一個樣”、“做好做壞一個樣”,就會想到“平均主義”、“大鍋飯”。似乎生產隊就是“平均主義”的代表。而事實上,這種認識卻是完全脫離生產隊實際的。這“做多做少一個樣”其實只是生產隊勞動狀態處于不正常時期的表現。
現在我就來說說生產隊的基本面,即生產隊勞動狀態在正常情況下的表現:“做多做少不一樣”和“做好做壞不一樣”及“各盡所能、按勞分配”這個基本面。
在農業學大寨時期,社員不用隊長安排,自覺自愿地為生產隊干活,就如今天做自己家里的活一樣。這種現象你信嗎?在定額工時期,社員干活爭先筑后,你追我趕,那種熱火朝天的勞動景象,你信嗎?這樣的勞動狀態,對于處于今天環境下的人來說,簡直是不可想象的。但是,我告訴你,我是確確實實地經歷過的。
有人會說,隊長不安排,社員為什么要自愿自覺地為集體干活?因為工分。大寨工采用評工制,那評工就是看平時的表現啊,那社員看到有需要做的活,不用安排,自己就去做了,奇怪嗎?為什么社員干活要你追求我趕?還是因為工分啊。譬如今天早上就是要把某戶出在外面的一堆灰(豬灰或羊灰)挑到田里散開。這一早上的農活的數量是額定的,而每個人得多少工是由你挑的擔數多少來記的。你挑10擔是10擔的工;你挑8擔是8擔的工。因此,你不快點做,那你的工分就會比別人少,你不想快也不行啊。再如開排水溝,三畝田的工作量,8個人干,按照開溝的長度記工,那作為中間的一員,你能不全力以赴地干嗎?爭工分,爭工分,是需要出力去爭的。如果你慢悠悠地干,那人家拿5分,你可能只有2-3分了。
工分是什么?對社員來說,工分就是糧食,就是現金。爭工分,就是爭糧食,就是爭現金。這與股東爭股份是一個道理。股份是參與生產成果分配的籌碼,工分同樣是參與集體生產成果的憑借,你不爭,能行嗎?因此,工分不只是被動地反映勞動者提供勞動量的差別,它更可以極大地調動社員的勞動積極性,充分發揮社員的勞動潛力。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在主要以手工和畜力為基礎上農業生產水平上,使我國農業生產的發展能夠滿足人口不斷增長和工業發展對糧食的需要,沒有生產隊社員的積極勞動,沒有良好的生產隊勞動狀態,是不可想象的。如果真的如宣傳的那樣,生產隊都是“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這生產隊怎么可能存在二十多年?人均糧食占有量的增長速度怎么可能越來越快?
生產隊確定是存在著“干多干少一個樣”和“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但這只是在生產隊工分制具體形式處于不適應階段存在的現象。而生產隊的經營機制客觀使促使生產隊改變這種過時的工分制具體形式,從而形成新工分制形式,來滿足生產發展需要對勞動狀態的基本要求。因此,生產隊勞動狀態在大多數時候是基本適應生產發展要求。這才是生產隊工分制和勞動狀態的基本面,才是生產隊的本來面目。
相比于其實計酬形式,工分制是公有制經濟中最好的形式。這是因為,第一工分制直接把社員在生產勞動中的差別表現為工分數量的差別,從而也是最能挖掘勞動者勞動潛力的計酬形式;第二工分制直接聯系集體生產勞動成果進行分配的形式,客觀上體現了勞動者對勞動所有權在分配上的利益要求;第三,工分制具有動態適應生產隊發展要求的靈活性,它可以隨著企業勞動狀態的不斷變化而采取不同的具體形式。工分制更是社會主義實踐中唯一與股份制的按勞分配相對應的按勞分配制度。就這一點而言,它對所有的工商業的公有制經濟都有廣泛的借鑒意義。
不論是私企還是公有制企業,對員工的勞動狀態的考核,都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只有極個別的企業能夠建立真正能反映勞動者勞動差別而又在利益分配上體現這種差別的考核制度。而這些企業都成為了頂尖的標桿企業。事實證明,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決用日益重要,能不能充分發揮勞動者的勞動潛力,能不能調動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和管理責任性,已經成為企業關鍵所在。
生產隊工分制與勞動狀態是相互影響,并不斷轉變為新的形態的。當工分制的具體形式被確定后,它在反映勞動狀態的同時,也會合使勞動狀態發展改變;而當勞動狀態發生基本變化時,原有的工分制具體形式就由適應狀態轉變不適應狀態,于是生產隊需要用新的工分形式來取代原有的工分制具體形式。而能不能及時反映這種變化,進行工分制具體形式的變換,這又處決于生產隊隊長是否處于適應狀態。因此,這還涉及到生產隊管理狀態是否適應生產隊發展的需要問題。我國生產隊模式僅僅存在了二十多年,我國農村的社隊干部對生產隊的工分制變化規律還一無所知,因此,當生產隊經歷從大寨工到定額工的變化過程,出現生產隊工分制出現不適應狀態時,社隊干部的管理狀態還不能及時反映變換工分制具體形式的需要。正是在這種情況下,生產隊出現了少量的經濟作物(例油菜田)包產到戶的情況。如果不是出現小崗村這檔事,那么,生產隊會慢慢出現以數量和質量相結合的第三種記工形式一一即綜合形式的工分制。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現了小崗村的事件,而這一事件又得到了上面領導的肯定和推廣,于是,所謂的改革便發生了。
四, 勞權經營模式是真正能實現共同富裕的生產模式
在頭條有許多關于生產隊與承包戶兩種經營方式優劣的討論。這種討論其實偏離了一個中心,那就是能不能體現農民利益要求的問題。在討論中,我們涉及到了這樣一個事實:在生產隊時期,一個勞動力可以養活一個七口之家; 對此,有人說,在今天,除非你是老板,你才可能一個人養活七個人的家庭;還有的網友談到,如今的農民僅靠種田,溫飽沒有問題,但要用錢,沒得著落。
在這里,盡管我們不愿相信,在社會有了巨大進步的今天,普通勞動者的生存能力競然不如四十年前的生產隊!
如今的年輕人大多選擇了打工。如果夫妻兩人,男的按8000元工資一個月算,年收入差不多10元萬左右;女的5000元工資一個月,年收入60000元左右,即一年收入在16萬元左右的夫妻,撫養一個孩子,應該有余,但若如果要撫養兩個孩子,只怕就感到日子緊巴巴的了,而且還不能用高檔的車,不能有房貸或車貸,不可以生大病等等。當然,我們這里的例子是以發達地區為背景就近打工的農民來作比較,若是哪些跨地區、租房打工的農民工,那他們的生活支出更大,實際收入就更少了。
現實是殘酷的。無論我們愿不愿意相信,事實就是如此,現在的普通勞動者的生存能力比生產隊時期確確實實是下降了。從我國人口增長的數據看,強調計劃生育的1964-1980年間,年均人口增長率是0.16%;而在放開了二胎的近10年的人口年均增長卻只有0.03%。
這一事實說明了什么?
說明了生產隊模式更能體現農民的利益要求。說明了生產隊模式比現在的工業企業更能滿足農民生存和發展的要求。
為什么會這樣呢?
在生產隊,其生產結果的分配模式是“補償消耗的、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在這里,社員的收入是以生產隊的生產成果、作為余額形式出現的。這種生產結果分配模式決定了什么呢?決定了勞動者的收入隨著生產隊經營狀況自然波動,當然也隨著生產隊經營狀況的不斷改善而不斷提高。如果我們把每個社員一年的工分總量除以全隊社員一年的工分總量,那就形成這個社員的工分比,這個社員一年的收入,就等于這個社員的工分比*生產隊用于消費分配的價值總量。比如這個社員的工分比為1/20,如果生產隊的消費價值總量為1000元,那他的收入就是1/20*1000=50元;如果生產隊的消費價值總量是2000元,那他的收入就是1/20*2000=100元。……,以此類推。顯然,生產隊的分配模式把每個社員的利益與集體生產的成果緊緊聯系在了一起。
現在我們再來看工業企業的生產結果分配模式,那就是C+V+M,即生產資料消耗價值量補償+工資等人工費用支出+盈利。在這里,工資及人工費用,是作為成本支出的。我們知道,企業生產經營的目標是盈利最大化,而盈利最大化就需要不斷地降低成本。因此,在工業企業中,勞動者的工資及人工等等費用與企業的盈利是成反比例的:勞動者收益增長;企業盈利就降低;反過來,企業盈利不斷增長,勞動者的收入就會越少。因此,工業企業越是發展,勞動者的收入就越是減少!無論你愿不愿意,無論你相信不相信,這就是現實!改革以來,我國的GDP翻了幾翻,但我國勞動者的收入在GDP中的收入占比卻是下降的。據統計,我國居民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達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續下降,到2005年降低到36.7%。工業企業的資產增殖模式,決定了勞動者收入水平不可能隨著企業的發展而不斷增長,甚至會隨著企業的發展而不斷下降。
目前來說,幾乎是所有的工商企業,都是建立產權制度的企業,工人拿工資,盈利歸老板(或股東)。因此,都屬于資產增殖的生產方式。但是,我們看到,生產隊模式,卻是公有的生產資料價值優先補償,生產隊的生產經營成果歸社員。而作為生產成果的形式不再是盈利,而是消費價值或消費品。因此,我們可以把它叫做消費價值生產方式!
由此可見,生產隊模式,是最能體現勞動者利益要求的生產模式,是最能體現農民利益要求的生產模式!
人民公社體制和生產隊模式已經過去四十多年了。在今天我們之所以還需要對生產隊模式進行探討,是因為我們需要找到能夠體現農民利益要求的途徑和形式,找到能夠體現廣大勞動者利益要求的生產模式。堅持以人民中心,其關鍵是要能夠形成真正能夠體現廣大勞動者利益要求的經濟體制和生產模式。這就是對生產隊模式探討的意義所在。
四十多年來的實踐告訴我們,采用資產增殖的發展方式,不僅會引起越來越嚴重的兩極分化,而且會造成經濟發展的嚴重不平衡,其中最突出的表現是一方面某些產品嚴重過剩而另一方面需要者無錢購買,形成了有效需求嚴重不足的失衡狀態,這也是我國經濟發展走向緩慢、后勁不足的根源所在。在目前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逆轉的背景下,形成國民經濟順暢的內在大循環要求間不容發,盡快建立以消費主導的經濟體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改革需要消費價值的生產方式,共同富裕,需要建立全面體現勞動所有權的生產模式。而人民公社二十多年的實踐,采用工分制和社員管理體制的生產隊模式,為我們建立消費價值的生產模式提供最好的經驗和教訓。生產隊和包干戶模式的實踐,分別從集體和個體角度給我們就如何體現勞動者利益要求提供了有益的經驗和提示。